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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發問] 有關勞健保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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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1推 0噓 0→)留言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Mavis (祝你開心*≧▽≦*)時間16年前 (2008/04/16 23:26),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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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老大看到有人做了幾天就閃人了(4/1到職,做到昨天,其實這算久的了XD 哈). 所以在問說如果像這樣任職未滿一個月或是三個月內就離職的,. 公司可不可以在付薪資時,. 除扣除該員勞健保自付的部份外,連公司負擔的部份也需由該員承擔呢??. 這樣做的話有沒有違反什麼法規阿?(法規為?). 如果沒有規
(還有99個字)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AugustLover (虛弱的八月愛人)時間16年前 (2008/04/17 00:35),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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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擔任公司的人資工作,仍在學習中,. 冒昧就自己認知提出回覆,若有錯誤或不盡之處,請版友們多多指教. 依規定是不行的(相關法規如下). 違反勞工保險條例、全民健康保險法以及勞工退休金條例。. 1.根據勞工保險條例第七十二條,投保單位不依本條例之規定辦理投保手續者,按自僱用. 之日起,至參加保險之日
(還有475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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