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兩年半離職

看板HRM作者 (影子)時間8年前 (2016/01/18 02:01), 8年前編輯推噓4(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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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想到一個問題 因為我過完年回去馬上就要提離職了(估計是2/15) 算20天的話是3/5 因為是星期六,所以我應該是做到3/4沒錯吧? 因為二月底有個228連假 而3/4離連假只差一個禮拜 公司會不會要我在228之前就走了? 這樣還能省下三天的薪水... 因為需要交接的部分可能只有檔案而已 應該很快就交接完了 我是想二月領完整的薪水... 謝謝 ※ 引述《shadow761 (影子)》之銘言: : 最近在排離職的時間跟後面的計畫 : 重新回來看一下當初的發問 : 再看一次後發現 : 當初看勞基法第16條 : 內容應該是公司fire我才需要依年資提前預告我的意思吧?? : 我是自己離職的話 : "提離職"的日期到"離職日"也是依照第16條內容的時間嗎?? : 還是哪邊可以看到相關規定 : 謝謝 : ※ 引述《shadow761 (影子)》之銘言: : : 雇主依第十一條或第十三條但書規定終止勞動契約者,其預告期間依左列 : : 各款之規定: : : 一、繼續工作三個月以上一年未滿者,於十日前預告之。 : : 二、繼續工作一年以上三年未滿者,於二十日前預告之。 : : 三、繼續工作三年以上者,於三十日前預告之。 : : 勞工於接到前項預告後,為另謀工作得於工作時間請假外出。其請假時數 : : ,每星期不得超過二日之工作時間,請假期間之工資照給。 : : 雇主未依第一項規定期間預告而終止契約者,應給付預告期間之工資。 : : 依這條來看我應該是要在20天前提出 : : 20天是指工作天還是包含六日假日?? : : 20天之中特休還能休嗎??(如果沒休完) : : 當月的薪資是要等到下個月5號才能領?? : : 還是離開後幾天就能拿到了?? : : 第一份工作要離職 : : 很多情況不太懂要麻煩各位幫忙說明一下 : :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75.182.137.21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RM/M.1453053668.A.071.html

01/18 05:43, , 1F
我比較想問的是 這條件成立 預告工資應該也要給吧
01/18 05:43, 1F

01/18 10:17, , 2F
公司要你提早走還是要付薪至預告日 但要有證據證明提出日
01/18 10:17, 2F
如果公司沒有人力缺乏的問題 交接也不需要太久的時間 我提的離職日 公司一定得接受嗎?? 還是會跟我要求我兩三天檔案交接完就走了?? ※ 編輯: shadow761 (175.182.137.215), 01/19/2016 00:49:39

01/19 22:40, , 3F
叫你提早走就可要求資遣費
01/19 22:40, 3F

01/20 10:44, , 4F
你提的離職日有符合預告日 他如果要你提早 就要給錢的意思
01/20 10:44, 4F

01/20 10:44, , 5F
當然這是可以雙方合意的 如果你也同意 就...
01/20 10:44, 5F

01/20 10:44, , 6F
主要看離職單簽的時間 如果你有簽名那就沒辦法了
01/20 10:44, 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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