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主管暗示要我離職,如何保護自己的權益?
在這個公司年資滿2年
最近我的主管動作接二連三的下來
前二週,先是把別人手上的工作量撥一半加到我身上
我因為接增加的部份是完全的陌生,還在適應調整中
為了趕上工作進度,我也自動加班的完成
但是,我主管壓下我的加班申請單的簽核,先是拖了10天不簽核
接著主管把我單獨叫去開會,主管以「你只專注做好你的工作,沒有積極
跟其他同事交流,沒有去分豋他人工作」為由
問我對於「現在的工作情況還有工作環境再繼續待下去的想去跟感覺」,
接著主管提到他重視的是「團隊」,暗指其他人對我有不滿之處
後面又接著不斷重覆「也許,你有更好的選擇!也祝福你」
因為以上的這句話,讓我覺得主管強烈的暗示我離職
開完會,他還是沒簽我的加班單~~而且我覺得主管是惡意的要我走
因為他自己也說「我只專注做好我的工作」,專注做好自己工作不對嗎?
因為離過年,才差一個月,年終獎金是1~2個月的薪水也是筆不少的錢
主管的動作跟用意很明顯「先是硬加工作量,又不簽加班單」
這樣不是用「要加班,工作效率差」「不加班,沒如期完成工作、工作效率差」
主管的用意就是要加罪名在我身上
我想請問各位,這種情況該要如何處理?我的加班時數他不簽怎麼辦?
另外,我可以主張那些相關法令?來保護我自己?
還有,萬一下次他又找我開會,直接談要我走的時候
我該如何主張我應有的權利?(可以的話,請順道給我法條)
若談到資遺費,我可以要求連同「年終獎金」也應發給我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2.63.182
推
12/16 20:03, , 1F
12/16 20:03, 1F
→
12/16 20:03, , 2F
12/16 20:03, 2F
→
12/16 20:05, , 3F
12/16 20:05, 3F
→
12/16 20:20, , 4F
12/16 20:20, 4F
→
12/16 20:20, , 5F
12/16 20:20, 5F
推
12/23 01:35, , 6F
12/23 01:35, 6F
推
12/23 13:19, , 7F
12/23 13:19, 7F
→
12/23 13:19, , 8F
12/23 13:19, 8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