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發問] 想請問大家失業津貼一事

看板HRM作者 (阿盛)時間16年前 (2008/05/13 22:26),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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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iris020574 (喬)》之銘言: : 我們公司有位同仁,她離職了,事實上來講,也不算是離職。 : 他當初原公司沒有發年終給他,因此他離職了,我們公司就先留住他,先留了三個月, : 三個月一到,他就跟我們公司請辭了。 : 不過他還有家庭要養,他想要申請失業補助金,我們公司可以怎麼幫忙他啊? : 查了一下勞基法,都說一定要公司營運不佳或是該部門突然縮編,要不然就是該員工 : 不適任,因此將該員工辭退。如此勞工工才可以申請失業補助金。 : 我們公司營運等等都很正常,我不知道我們要填上什麼理由,才能幫助他領到失業補助金 : ????? : 請大家幫幫忙了,謝謝大家。 這位大大是非常有良心的,還會站在勞工角度替他設想, 要領失業補助要先符合以下資格才能領取: 1.依據"就業保險法第十一條第一款" 失業給付:被保險人於"非自願性離職"辦理退保當日前三年內, 保險年資"合計滿一年以上",具有工作能力及繼續工作意願, 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自求職登記之日起十四日內 仍無法推介就業或安排職業訓練 失業給付金額=退保之當月起前六個月平均投保薪資百分之六十發給,最長 發給六個月。 2.本法所稱"非自願離職",指被保險人因投保單位關廠、遷廠、休業、解散、 破產宣告離職;或因勞動基準法第十一條、第十三條但書、第十四條及第二十條 規定各款情事之一離職。 凡是非自願性離職者,公司依勞基法第十七條皆須給予資遣費,但自九十四年七月 實施勞退新制後,資遣費的算法與舊有條款不同。 新制:(以案例員工為例) 資遣費=月平均工資x0.5x3/12 (工作一年為0.5個月,未滿則依比例計) 故貴公司如想幫他,必須給予資遣費,而失業補助他也不一定領的到,必須符合上面 就保法第十一條第一款。 大概就是這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7.199.72

05/15 23:56, , 1F
挺完整,推一個
05/15 23:56, 1F
文章代碼(AID): #18AQKKy- (H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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