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唷唷唷~~有人說要放話告我耶...

看板HCU作者 (夏日冬陽)時間15年前 (2008/09/01 19:31), 編輯推噓5(505)
留言10則, 7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3/9 (看更多)
剛剛爬了一下文,略為了解案情,呵呵~!以下用法律人的口吻來說好了~! 查本題係爭當事人原告某君應屬某系幹部,其職務性質與活動或可類推我國行政 公職人員,該活動為該系成員皆可參予之活動,故本應為可受公評之事項,且被 告某某君之發言似無使人明確知悉所指涉者為何者,且依證人E君提供之線索, 原告似亦承認有此狀況,故言不滿者可不參與某人舉辦之活動,可證該一事件為 可受公評者,況證據顯示,被告似有相當理由確信為真實,非僅憑主觀判斷而杜 撰或誇大事實。又被告之發言應無以情緒化等貶抑言語在公共場合為不實之陳述 ,而達於以言詞誹謗他人名譽之程度,,依據大法官會議第509號解釋吳庚大法官 協同意見書對於可受公評之事項,尤其對政府之施政措施,縱然以不留餘地或尖 酸刻薄之語言文字予以批評,亦應認為仍受憲法之保障。蓋維護言論自由即所以 促進政治民主及社會之健全發展,與個人名譽可能遭受之損失兩相衡量,顯然有 較高之價值。故本題應若於檢方應為不受理,若原告提出自訴,則院方應判無罪 ======================== 我是分隔線 ================================ 不好意思......我騙P幣的....><"" 請鞭小力一點 不過我最討厭"利用職務","圖利他人",的"背信"者。 太久沒碰國內法了~!見解可能有誤.....sorry><"" 可惜國際法沒背信罪......因為這樣便成外交事件了><"" 可以用外交報復了 18~19世紀還可以開戰戰對方國家的娘親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24.1.161

09/01 20:38, , 1F
所以說J先生要告也無法可告,是這樣說的吧?
09/01 20:38, 1F

09/01 20:40, , 2F
可以告 但是會不會贏 機率很小
09/01 20:40, 2F

09/01 21:30, , 3F
專業!誠信!推!推!推!
09/01 21:30, 3F

09/01 21:30, , 4F
管見以為....不可能贏....中文系的可以出來告背信囉
09/01 21:30, 4F

09/01 21:31, , 5F
還是某系的可以告背信呢??<這真是大哉問啊~!(某師愛用句)>
09/01 21:31, 5F

09/01 21:34, , 6F
我讀資管幹麼
09/01 21:34, 6F

09/01 21:40, , 7F
來幫忙查原告IP位置啊~!
09/01 21:40, 7F

09/02 00:08, , 8F
好好玩的感覺喔!!看戲啦..爆米花都買好了!!(拉板凳)
09/02 00:08, 8F

09/02 00:45, , 9F
專業 !
09/02 00:45, 9F

09/02 02:50, , 10F
這篇感覺不會有太多後續耶...頂多聽他在學校大聲說話"
09/02 02:50, 10F
文章代碼(AID): #18kzAB54 (HCU)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8kzAB54 (HC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