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Design thinking deserves to die ?

看板HCI作者 (ㄚ寬)時間13年前 (2010/08/13 03:51), 編輯推噓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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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長述刪 XD 我這邊有一些小小的心得,想做完讀完這麼長文章的回應。 先從三個總結的 innovation 開始 incremental innovation, technological innovation, meaning innovation. 首先我覺得 Norman 把 techonological innovation 想得太神聖了。 他的確佔 innovation 的比例極低, 而且發明的同時也不一定覺得比現今的科技好用。 但是我不同意他是被雷打到或是運氣好才會出現的。 電燈泡,電視,電腦。 現在的人們已經很習慣視為一個自然產品。 但是以上三個產品除了電燈泡外, 又何嘗不是由 incremental innovaton 組合起來的呢 ? 電腦(Computer)最早是計算機, 也就是用於計算用的機器。 這個計算機包含了許多的多工器, 多工器內又有 加法器 跟 減法器, 加法器減法器又是由 反相器(Inverter) 接起來, 而 Inverter 又是由 電晶體(Transistor) 所組成。 所以真正厲害的是電晶體的發明人囉? John Bardeen 跟 Walter Brattain 是真的很厲害沒有錯。 但是如果不是後面的人繼續研究電晶體的話。 現今的家電用品,或是常見的電腦是不可能成型的。 但是若不是上述發明者擁有貝爾實驗室的資源跟豐富的物理知識, 他們也不足以發明如此偉大的東西。 所以任何一個科技,我覺得都必須要有充足的背景,知識,時間(還有經費 才有可能,有那個極低機會出現 radical innnovation。 再來就是, Norman 定義屬於 radical innovation 的範圍似乎相當鬆散。 (因為我沒有看影片,所以我只能推測) 到底發明什麼樣的東西才能被榮譽地被選進這樣的行列呢? 是要成為一個種類(Catogory)嗎? 還是要成為一個標準(Standard)呢? 那無線網路算不算是 technological innovation 呢? 他確實結合了無限傳輸技術跟網路服務,也改變人們生活 那手機算嗎? 手機+電腦=Smartphone 算嗎? Music Player 算是嗎? 以我的觀點來看,之所以能成為成功的發明,大多是 變成了成功的產品或服務之後,藉由他人的模仿,跟進與推廣 又亦或基於個人的信念,經由砌而不捨的努力以及時間 使得投注在上面資源變多了之後,才能使之成為當代重要的發明。 很久以前我曾跟某科技公司之品牌長聊天,我提到, ”創新會因當時的科技而有所限制。“ 我當時舉例,孔子時代的人們沒有網路,因此就不可能想到網路相關的任何應用, 甚至電晶體都沒有的他們,更不能清楚想像有電腦之後的生活會多美好。 結果當時他用很正經的表情告訴我錯了。 因此我也開始重新思考什麼是創新(innovaton)。 或許以品牌中心,做行銷的角度來看, 任何東西都可以創新。 而理工背景的我就會跳出來說,Anything means nothing. 所以就會像現在這樣子為創新做分類, 功能上是不是創新的, 是不是使用者真正要的, 樣式上是不是符合人體工學的, 材料上面是不是更環保的 ... 有時候創意或許只是一個想法,一個 idea,一個願景, 而實現的方法卻是依照我們所能使用的工具與科技而有所不同。 這似乎就是 Norman 想講的的 incremental innovation。 但我認為,只要持續投入資源, 總有一天該產品還是會成為主流的。 而從主流轉變成標準甚至是種類時, 它就會成為被後人稱為是 technological innovation 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76.174.61.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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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我好像有點離題了(汗
08/14 04:42, 1F

08/15 09:50, , 2F
很多點都同意, 最後被記得的, 才是被記得成"創新"的產品
08/15 09:50, 2F

02/11 00:32, , 3F
這篇也說得滿對的,不過我覺得只要是打破過往格局的就是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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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只是大家往往只關注於他們眼睛所看到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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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CP52veP (HC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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