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票還沒開完,我先講一下我的觀察

看板GreenParty作者 (暴君)時間12年前 (2012/01/17 23:01), 編輯推噓2(2011)
留言13則, 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6/6 (看更多)
或許能夠吵起討論,改變立委選制與憲政體制, 綠黨就可能慢慢崛起了, 但現階段,實在是太難了...因為還是有人認為5%不高, 只要,還有人這麼認為,那麼小黨就沒生存空間, 小黨沒有生存空間,就毋庸討論執政與否的問題了 今天在公視, 看到潘在某節目上與各政黨人士討論(中間外出有段沒看到), 到了最後call in,有個先生說, 美國總統制也是票票不等值,5%是否能擠壓到少數黨重要之云, 還有個先生說, 當初採行這樣的制度,就是讓譁眾取寵的人上不了檯面, 綠黨,就因此成為「刀下亡魂」了... 可惜的是,那已經是節目尾聲,不然應該讓潘多去說說的才對, 行政權與立法權對於選舉的要求,並不相同, 行政權最好是能夠「一人」執政以達到「效率」, 但這所謂的「一人」,是指「單一意志」,勢必需要有所「妥協」, 那人絕對不熟美國憲法及美國民族性,才會說出那樣一席話 當時美國憲法,所要調和的是「各州利益」,而非「全國」選民的利益, 加之美國當時土地廣大,且只有白人有參政權人口稀少, 當時沒有政黨問題,因此是由選民選選舉人,再由這些選舉人機於他們良知選總統, 美國內部也有檢討的風聲了,難道要等美國改了,台灣才能改? 那之前是改假的?真是不倫不類! 但是,立法權卻非如此,而是要「盡可能」收進全國的民意, 何謂「盡可能」?包含少數的、弱勢的、各階層、各民族、各性別等, 立法要盡可能「周延」,因此需要更多「討論的空間」, 立法權沒有效率問題,只有謹慎問題,否則為何華盛頓執意要兩院? 難道只是平衡小州與大州的利益嘛?絕非如此,他拿水壺泡茶倒茶當例子 當時漢彌爾頓(印象中,錯了請告知)問華盛頓對於兩院制意見, 剛好他們正在泡茶,華盛頓要他直接拿起水壺喝,漢彌爾頓說這樣太燙了, 於是華盛頓就把茶壺的水倒進杯子裡請漢彌爾頓喝,漢彌爾頓才喝下去, 華盛頓說,立法程序就像泡茶一樣,一院是茶壺,另一院是茶杯, 若只有一院審查法案其激動度就像茶壺般太燙了,另一院則如茶杯起了冷卻之用, 立法權要的是謹慎,尤其是涉及預算案與人事案上,還需要「協調」 「協調」之所以重要,就好比當時華盛頓要處理大小州利益衝突一樣, 如果,當持華盛頓偏袒某方,那麼聯邦憲法可能就胎死腹中了, 聯邦憲法為何要透過增修條文增加「人權法案」,就是為了讓地主代表接受啊, 因此,將續奴禁止的規定挪到南北戰爭之後,這絕對是必要的「讓步」, 所以故,立法權需要「票票等值」,甚至要能接納所有人的聲音, 但是必要的取捨還是要有,譬如讓能夠至少獲得一席政黨參與席次分配等, 或者,保留單一選區的制度,讓更多對地方有貢獻的人能夠當選 其實,我很不喜歡那些說「政黨要從基層幹起」的人, 偏偏那些人往往又很重視「效率」,但他們卻忽略了「規模經濟」, 要知道,某些議題絕對無法從基層幹起,譬如環保、勞工或人權議題, 只有一縣市,乃至一鄉一村實行環保,那他縣市的污染不會侵入自己的地方嗎? 又或者,勞工法案本就是中央應當統籌,交由地方只是讓事權不一而已,不是嗎? 人權議題更涉及到憲政,乃至外交,參與國際社會的重要性,難道只是一個地方嗎? 再者,有人問,沒有政務官與縣市首長的經驗,憑什麼執政或選立委? 殊不知,目前台灣的總統,都有中央與地方選舉與任職的經驗, 譬如蔣經國擔任過地方黨部與地方首長,行政院院長,總統樞要等, 李登輝擔任過直轄市、省職,也擔任過中央部會, 陳水扁也是立委出身,擔任過台北市市長,馬英九是法務部長與台北市長, 然而,如果沒有選票讓他們當選,那怎麼訓練小黨的能力呢? 我實在很可憐綠黨,因為他們力量太小,且訴求對台灣人而言過於「非人」! 廢死,我也支持,因為沒有任何有資格剝奪他人的生命, 這不是什麼自命清高者,而是台灣人還是把人當成「工具」, 我們吃豬肉,不敢看屠宰場聽豬嘶吼到死、血流成河的樣子, 但是對人,我們不能如此,倘若真要廢死就把刑場設在台北火車站與總統府吧! 讓那些拿「罪犯的生命」當成「自己的正義感」的人看看自己的樣子, 一個不懂得人權的地方,沒資格說自己是符合憲政的民主國家 綠黨要加油,你們聲音很小聲,但是努力一定可以做到, 只希望上台後,不要變成民進黨第二了...會讓更多人更加心灰意冷的... -- 神秀曰:身似菩提樹,心是明鏡台,時時勤拂拭,莫使惹塵埃 六祖曰: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本來無一物,何處惹塵埃 而我只能說:身非菩提樹,心非明鏡台,何必勤拂拭,難免惹塵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9.132.224

01/18 11:46, , 1F
美國那個軼事交談的一角應該是傑佛遜
01/18 11:46, 1F

01/18 11:47, , 2F
漢彌爾頓本人政治思想始終是輕國會重政府
01/18 11:47, 2F

01/18 11:48, , 3F
至於人權法案...我想原po需要去讀聯邦黨人與反聯邦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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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8 11:49, , 4F
人辯論憲法的那段歷史比較好
01/18 11:49, 4F
美國當時制憲時,有三個需要解決的衝突點: 其一是大州與小州利益之衝突,其二是聯邦集權與各州分權之衝突, 其三是南方州地主與北方州富豪之衝突, 制憲代表五十五席,可以說是囊括了上述全部的代表, 人權法案之所以被擱置,與其說是聯邦黨人與非聯邦黨人之意見衝突, 不如說是南北方的意見衝突,當然兩者有所重疊, 因為,經濟利益之下,往往勝過真正的政治立場 不過感謝,我記錯了,把傑佛遜記成漢彌爾頓... 只能說,美國人的總統制能夠成功,是因為他們願意讓各階層代表能協調, 國會兩院與總統之間的制衡關係也好,聯邦與各州之間的分權關係也好, 由於美國憲法的彈性及原生性,所以他們的總統制才能如此順利, 其他國家,總統制幾乎都是失敗的....因此我希望台灣能改變想法, 只有「內閣制」與「加強比例代表的比例」,並且減少總統職權, 引入加拿大式的釋憲模式:不理會條款,則台灣的政局會有更多聲音, 只是,國人應該對於政治運作會希望效率大過公平吧....小黨難活 ※ 編輯: stevegreat08 來自: 111.249.132.224 (01/18 14:25)

01/18 23:56, , 5F
聯邦黨人與反聯邦黨人的成員分野絕對不是南與北
01/18 23:56, 5F

01/18 23:57, , 6F
從Charles Beard、進步主義歷史學家到Cecelia Kenyon
01/18 23:57, 6F

01/18 23:58, , 7F
都沒有用地域之別去定調聯邦黨人與反聯邦黨人
01/18 23:58, 7F

01/19 00:01, , 8F
權利法案的擱置與南北之分同樣沒有關連,南北對立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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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9 00:02, , 9F
說是權利法案,不如說從頭到尾都是經濟利益有差別
01/19 00:02, 9F

01/19 08:22, , 10F
效率大於公平
01/19 08:22, 10F

01/19 15:51, , 11F
美國當時有三大衝突,南與北的經濟利益衝突,
01/19 15:51, 11F

01/19 15:52, , 12F
大小州的利益衝突,重聯邦與重各州的利益衝突
01/19 15:52, 12F

01/19 15:53, , 13F
而且我沒說兩者一樣,而是說有所重疊...因此沒有定調
01/19 15:53, 1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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