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大夜喝拿鐵忘結帳改判無罪 高院批超商享24小時經濟利益卻忘員工體力
共 20 篇文章

推噓2(2推 0噓 2→)留言4則,0人參與, 3周前最新作者WiserWilly (大佑池九)時間3周前 (2026/07/05 21:47), 3周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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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差的情況 故意偷喝飲料好了. 人家為你站一個晚上 一點沒有感恩 還去告人 真不厚道. 多少店請不到大夜的人 店長就不准睡覺 自己去站欸. 75塊錢被口頭警告這個就夠丟臉了. 你店規不能處理嗎 勞基法不行嗎? 偏偏要去告人?. 跑一趟警局備案,到法院、高院,要消耗的人力成本大概就要5k了. 害那些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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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4(4推 0噓 8→)留言12則,0人參與, 3周前最新作者qekwxsc (qekwxsc)時間3周前 (2026/07/05 19:51),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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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一下. 這個案子是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114 年度易字第 917 號刑事判決. 審判長 法 官 雷雯華. 法 官 葉伊馨. 法 官 李欣潔. 對於高院法院提出全家中永店涉嫌違反勞基法工時與休息規定. 補充一下勞基法的處罰,及如何寫檢舉函(感謝AI的協助). 台灣勞基法工時與休息規定違反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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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8(9推 1噓 16→)留言26則,0人參與, 3周前最新作者m13m13m時間3周前 (2026/07/05 15:35),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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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自 threads. https://www.threads.com/@enx_n0223/post/DaZXHzpEtsL. 被告徐孟瑜於114年5月8日曾向全家便利商店預購總價1,800元、共32杯的愛之味燕麥奶拿鐵。截至114年5月16日止,扣除已兌現的部分,仍剩餘26杯寄杯尚未兌換。這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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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2(6推 4噓 33→)留言43則,0人參與, 3周前最新作者Dinenger (低能兒)時間3周前 (2026/07/05 14:17), 3周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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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述 《lycppt》 之銘言:這大夜本身也不是啥好鳥吧==. 如果你不喝燕麥拿鐵. 改喝一般拿鐵. 甚至是美式加一堆奶精. 成本低到令人髮指. 店長可以也不會想鳥你. 你還可以以清潔機台後. 品質檢驗的合理測試正大光明喝. 但是燕麥拿鐵. 就過分了. ==. 這就是偷沒錯. 就是侵佔沒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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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3(3推 0噓 1→)留言4則,0人參與, 3周前最新作者cigxm (不想當備胎 >_<)時間3周前 (2026/07/05 14:14),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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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被高院點名的士林地檢起訴檢察官與士林地院一審法官會怎麼樣嗎?. 罰站自我反省三分鐘嗎?. -----. Sent from JPTT on my Asus ASUS_X00TDB..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9.39.73 (臺灣). 文章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