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微風廣場祭狠招!要求北車廠商下月全部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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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1推 0噓 1→)留言2則,0人參與, 1月前最新作者acgs09809505 (EasonLEE)時間1月前 (2026/06/27 01:44), 1月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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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話不拆的話接手的賺爛,當初東森接手K區時也是想直接沿用誠品裝潢,很明顯現在這新聞就是公關在施壓微風,想讓微風不要拆裝潢,微風一定沒想過自己會輸掉經營權,恢復原狀一定站得住腳,不然的話就不用在那搞輿論施壓了。.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2.37.105

推噓1(1推 0噓 0→)留言1則,0人參與, 1月前最新作者L1ON (如果是勇者欣梅爾的話)時間1月前 (2026/06/27 00:45), 1月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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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復原狀啊. 如果本來就空的. 那就恢復到本來空空的狀態. 你去租廠房 公司也是一樣的道理. 至於你新光要怎麼規劃是你家的事. 本來就新光要負責的. 就跟地下街一樣. 人家把自己弄好的商場拆完也是剛好而己. 還以為可以跟輝達商辦一樣從頭爽到尾喔?. 呵呵. https://i.mopix.cc/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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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tamama000 (GrandFatHouse崇皇肥肥)時間1月前 (2026/06/27 00:18),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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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但 民法以回復原狀為原則 金錢賠償為例外. 問了Cheatd.. 不是 是Google AI. https://i.mopix.cc/TLwJVb.jpg. 當然房東不能直接強拆 這有損害財產的疑慮. 但合約上有寫的話 加上民法原則. 不然新聞舉當初地下街的例子是怎麼回事. 要說公法上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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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7(7推 0噓 18→)留言25則,0人參與, 1月前最新作者laptic (靜夜聖林彼岸花)時間1月前 (2026/06/26 08:46),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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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要看情況,且算是落入民事上的契約關係範疇. 如果合約有提示「甲方(出租方)有權隨時終止合約」之類的霸王條款,被要求遷出的時候,自然就不能不服. 但如果寫得非常不合理(如「未設緩衝期限」、「一定要在N小時內搬離」等),一旦進入訴訟程序(或聲請暫時權利保護),法院是有權宣告該條款為無效,乙方(承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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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22(27推 5噓 56→)留言88則,0人參與, 4周前最新作者frog20605 (這個人我不認識)時間1月前 (2026/06/26 00:07), 1月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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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推文一直有人喊拆光各種結構跟消防才安心就覺得頭很痛. 這種公共空間所有的裝潢都一定有報備室內裝潢許可. 什麼能拆不能拆 消防怎麼改都是有送審的. 只要維持原樣點交對新光來說就是賺爛. 只要找專業的進來檢查一遍 稍微換一下入口意象跟logo就能繼續營業. 期間的各種租金跟營收還是可以爽爽賺. 一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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