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問卦] 法白:大法官有義務開庭 不能故意曠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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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的邏輯不知道死到哪裡去. 那這樣立法院整個廢掉就好了. 就幾個大法官, 解釋法條又可以立法,摸蜊仔兼洗褲. 這就是現在法白跟那個上次找一個黃什麼的大法官的邏輯. 就算覺得憲法訴訟法不妥,要去跟立委喬啊,喬他們立法. 都忘了John Marshall的故事, 大法官是解釋法律,不是立法. 現在我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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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名不開會的. 新聞都說會提不同意書了. 態度都表明不同意尤伯祥的做法. 法綠白話文還在牽拖什麼. 又不是真的擺爛曠職. 啊人家就真的不同意啊. 法綠白話文有為了這三名被當雜質踢掉講話嗎. 還是很習慣這種獨裁的作法. 還是民進黨獨裁就可以.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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