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爆卦] 柯文哲FB:法庭講的是證據,不是超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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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uciffar (更大的民主=打掉雜質)》. 你這邊的檢察官主張. 並沒有寫檢察官主張橘子拿錢出國這種論述啊。. 而且從頭到尾檢察官根本沒有認為,橘子拿錢出國啊. 結果你後面一堆論述,來否認橘子拿1500萬出國合理性。. ?????. 自己幻想出一個沒人主張的東西. 然後在那邊引經據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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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指出檢察官在結辯時把法律適用範圍誇大或超譯,如容積獎勵的法令使用與解釋。. B. 質疑檢方起訴理由薄弱、邏輯拉扯過度,例如用偶發事件推斷共犯關係。. C. 強調目前沒有明確證據顯示柯有具體指示或不法行為。. D. 指控檢方為了促成羈押或定罪,不斷修改故事線,使證據與事實不符。. 總結來說,文章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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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講的是證據,不是超譯。. 檢察官用整整兩天的時間,慷慨激昂的串起一個長達至少三年、涉及數十名公務員與外部專家學者的「集體犯罪」,檢察官指控我們全都「明知違法而為之」,說我們都是共犯,集體犯下「圖利罪」。. 但案件偵辦至今,沒有一個公務員說他有受到柯文哲的指示,即使是已經被認罪的邵琇珮,在 #林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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