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快訊/高虹安涉詐領助理費大逆轉!二審僅依偽造文書判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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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早安,我是錢律師。這個案件高院會這樣判,當然是認定事實適用法律的見解與地院. 不同,不過我想一審認定的貪污所得僅11萬多元,就判了七年四月,顯然情輕法重,地院. 這樣的見解要高院比較資深的法官維持原判,非常困難,我想最高院將來會維持高院這個. 判決。如果以判決理由來說,嚴格來說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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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本來就不是貪汙. 只是貪小便宜而偽造文書罷了. 終於遇到正常的法官了!. 這個案子 也讓我們抓到一些司法敗類:. 1.亂起訴貪汙罪的檢察官. 2.亂判貪污罪的一審法官. 3.拒絕進行釋憲的憲法法庭大法官. 幹!台灣應該要有法律. 清算這些司法敗類 不能讓他們永遠逍遙法外!. --. ※ 發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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