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立法院法制局:旁系血親禁婚 建議改4親等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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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3(3推 0噓 7→)留言10則,0人參與, 2月前最新作者ladioshuang (達哥)時間2月前 (2025/11/24 10:19),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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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一下. 父母與子女間為一等親. 祖父母與祖孫女間為二等親. 自己與姑舅伯叔間為三等親. 而自己與表兄弟姐妹間為四等親. 日本法律規定三等親以內不得通婚. 所以表妹是可以的. 禁止二親等旁系血親間通婚,即和自己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異母、同母異父). 包括前蘇聯、古巴、捷克、德國等. 禁止三親等旁系血
(還有399個字)

推噓5(6推 1噓 19→)留言26則,0人參與, 2月前最新作者weshiao (微笑)時間2月前 (2025/11/24 09:51),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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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聯合報. 2.記者署名:. 記者林銘翰/台北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立法院法制局:旁系血親禁婚 建議改4親等內. 4.完整新聞內文:. 我國即將邁入超高齡社會,少子女化議題成為國安危機,. 近期發生表兄妹遭判婚姻無效的訴訟,引發子女可能淪為「非婚生子女」等討論。. 立法院法制
(還有920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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