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女1810萬訂預售屋!建商聽「台積電設廠」秒轉賣4452萬 挨告賠慘了
共 5 篇文章
內容預覽:
建商的確主張只是定金,但買方與法院認為這件不只是定金而已,而是已成立預約了。預約也是一種有效契約,其標的是雙方應以1810萬元之價格訂定買賣本約,類似期貨的概念,所以買方關於預約的履行利益就是可以1810萬元取得房屋。建商不履行該預約,必須賠償房屋目前的價值(扣掉買方未付的價金債務,相當於期貨結算差
(還有36個字)
內容預覽:
這邊我不太懂耶. 雖然我理解法官這樣判的想法. 但是訂金or定金這種東西. 能保證合約必然一定要成立嗎?. 定金的邏輯就是. 要先付了一部份的錢. 如果我後來反悔了,那錢就被收走,我只能自認倒楣. 而收錢的. 如果反悔,那自己吸收中間產生的成本. 最多就是除了還錢外,還要再賠一次定金給客戶. 或者是
(還有457個字)
內容預覽:
1.媒體來源:. 中時. 2.記者署名:. 戴志揚. 3.完整新聞標題:. 女1810萬訂預售屋!建商聽「台積電設廠」秒轉賣4452萬 挨告賠慘了. 4.完整新聞內文:. 曾姓女子購買高雄橋頭某知名建商銷售的預售屋店面,雙方談妥總價1810萬元後,曾女立刻下定金,但因台積電要在當地設廠,導致房價瞬間
(還有741個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