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4名大法官指立法院不能掏空憲法解釋權 質疑救生員落水不能自行上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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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法庭不應該擁有「程序自主權」。. 已知法律、行政命令與憲法抵觸無效,憲法又由大法官解釋。在這前提下,若憲法法庭又有「程序自主權」,不受到其他權力制約(所有限制我的規定被我反對就無效 = 沒有限制),那在民主國家裡面,就會出現一個機構,沒有民意基礎,不受任何其他權力限制,其決定又凌駕於一切其他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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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要這樣說也是大法官的自由啦. 溺水的人當然可以自己上岸. 相同道理,立法院就可以立自己的法. 不用管立的法有沒有違憲. 相同道理,行政院可以執行自己想執行的法. 不用管有沒有法律授權或是有無違憲. 結論:國不成國、法不成法. 這4名大法官身為憲法捍衛者. 盡然可以公然說出違法亂政的言論. 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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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如此!. 大法官缺額,總統提名的新人選,立法院不同意,導致大法官繼續缺額,. 現任的大法官們,就可以「如同救生員救溺水的人」一樣,在「欠缺法定人. 數」的情況下,繼續收案開庭審理案並作出判決?. 照這種充滿創意的彈性解釋,將來總統提名:. 五院院長人選. 但是立法院不同意,之前的五院院長就可以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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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好這四個就是最搞笑的四個大法官。. 1、謝銘洋教智慧財產權的,到底跟憲法有個屁關係?. 2、陳忠五教民法的,到底跟憲法有個屁關係?. 3、尤伯祥教唆證人做偽證,這樣的人還有臉說自己是大法官?. 4、呂太郎就是最有名的昨是今非哥,自己打自己臉,還小跑步跑去被蔡英文拉正,這樣的人還有臉說自己是大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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