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高虹安提供「修正版論文」當證據告陳時奮 高院認具相當惡性
共 16 篇文章

推噓1(4推 3噓 18→)留言25則,0人參與, 5月前最新作者sted0101 (sted)時間5月前 (2025/08/02 08:30), 5月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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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版又怎樣. 加個謝辭有抄就能變沒抄了是吧. 小智怎麼不修一修就好. 當學校白痴嗎??. 當神鶄病隨便指控你沒穿褲子亂跑時. 你拿出證據說這條就我當天穿的. 然後法官說你這條那去改短一公分. 說你這叫明知沒穿 所以是誣告 進去坐牢. 法官要入人於罪時不是很聰明. 明知沒穿 明知抄襲 比學校還懂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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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54(58推 4噓 71→)留言133則,0人參與, 5月前最新作者treeeasy (無)時間5月前 (2025/08/02 08:22), 5月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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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擇拿什麼證據出來告是個人的權利,除非這個證據是捏造的,才算有蓄意才算誣告,但高增加致謝文的論文並不是捏造的,故不算誣告。. 若要再深入探討:. 1.從事實面層而論,兩論文都沒有抄襲的事實(翁在網路上毀謗高的是指抄襲,不是自我抄襲,不要偷換概念),因為當初修改論文起因自爭議,而過程中學校提出補充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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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5(7推 2噓 18→)留言27則,0人參與, 5月前最新作者DFIGHT (Dknight)時間5月前 (2025/08/02 03:29),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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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那麼多 我比喻一下你們看看. 情境一 我是社畜. 禮拜一開會時. 對於上禮拜一的內容 這禮拜開會再講一次. 同事:我要告老闆 你不能抄襲!!. 我:啥抄襲? 我講過的話不能講第二遍?. 同事:對!! 不可以 "自我抄襲". 我:那我問一下公司 我有沒有抄襲. 公司:沒有喔 你沒抄襲 要不你修改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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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0(14推 4噓 45→)留言63則,0人參與, 5月前最新作者yoyoflag (粗暴言論勢在必行)時間5月前 (2025/08/02 03:19), 5月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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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事分兩個層次. 1.抄襲與否. 2.誣告與否. ------------------------------------. 首先 學術界對於自我抄襲算不算抄襲. 本身就有爭議. 至少美國不算啦. 畢竟自己寫的東西 要拿來自己論文放. 如果還要標註 那是故意刁難論文作者. 可是台灣卻有這種要求. 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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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53(59推 6噓 114→)留言179則,0人參與, 5月前最新作者simdavid (涼小麵)時間5月前 (2025/08/02 02:16), 5月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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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近期判決中,高虹安被認定構成誣告罪,關鍵在於檢方與法院認定她具備「主觀犯意」,即明知指控為虛構仍提出告訴。. 判決理由主要依據如下:. 一、高虹安具博士學歷背景,依法官與檢方判斷,她不可能不知道「未加引用或致謝他人貢獻」在台灣學術界被視為抄襲。. 二、在控告陳時奮毀謗的訴訟過程中,高虹安提交的是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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