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剴剴條款通過!GINO喊「不懂棄權立委」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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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反對286修法的理由就是. 故意凌虐 過失致死 可以判死刑. 但法官都認定被告是過失還判死刑. 那不就是法官的問題嗎?. 原本法條的問題是. 故意凌虐 故意致死. 沒有像殺人罪的最高刑度死刑. 而且故意還有分兩種. 直接故意跟間接故意. 如果被告對兒童凌虐部位在要害地方. 可以預見會造成死亡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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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修法總結:. 民進黨未反對刑法272條修正「殺死未滿7歲者,加重其刑二分之一;對未滿7歲者施虐致死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且會處罰未遂犯;預備施虐致死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 白話:如果行為人本身就打算用施虐殺死未滿7歲小孩可以判死刑、無期。處罰預備犯跟未遂犯. —————————. 民進黨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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