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播放偵訊「示範帶」遭列他案被告 黃國昌嗆沒在怕:放馬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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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的前提是要認罪。不可能,所以應該是:. 4. 擺著。. 他字案辦案期限8個月,. 簽分偵字案可以再8個月,. 而只要老闆說可,要辦10年都可以。. 民進黨本來就只是要藉偵辦製造黃國昌違法的印象,. 而且讓其他網紅不要再去追違法偵訊的問題,. 擺著就足夠。.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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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種可能狀況:. 1.起訴. 待證事項為音檔內容是否虛偽不實. 到庭上檢方必須負起舉證責任. 證明黃國昌的音檔內容造假. 所以要當庭勘驗柯案偵訊錄影. 又因為是公開審判. 到時一堆人和媒體等著看. 對北檢非常不利. 北檢費盡心力阻擋柯案法官勘驗. 到此盡付流水. 所以可能性趨近於0. 2.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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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放偵訊「示範帶」遭列他案被告 黃國昌嗆沒在怕:放馬過來. TVBS. 記者 潘袁詩羽 報導. 民眾黨立委黃國昌16日因使用涉京華城案的朱亞虎偵訊「示範帶」質詢法務部長鄭銘謙,引發爭議;台北地檢署今(20)日針對民眾告發黃國昌已完成分案,黃國昌被列為《偽造文書》他字案被告,預計近期將傳喚黃國昌到案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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