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問卦] 覺青:法院直播會害證人不敢作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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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 《ThorFukt》 之銘言:. 真的好笑. 有心處理檢院. 你去法庭上一定看得到. 甚至不公開旁聽的. 至少被告也必然知道是誰. 有必然利害關係. 可能實際殺過人. 或是真的黑道. 或者是有權有勢的大人物(如執政黨的前副院長). 這樣的被告知道沒關係. 我們法官檢查官都不怕. 結果怕太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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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那麼多,但推論邏輯有問題就全都是廢話. 現在法庭全都可以旁聽. 裁定書全部都需要公開上網. 難道就有任何一個證人被追殺嗎?. 照你的邏輯是不是以後也不要旁聽. 裁定書也不要上網公告好了. 真的利害關係那麼大. 就算不公開也會不擇手段的把人找出來好嗎?. 像民進黨政府只要有官員被檢舉. 被檢舉人都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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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理論上看來,除了性侵害、性騷擾被害者、兒少相關刑案不可具名,相關案件也不得公開審理之外,其餘都沒有相應的吹哨者保護規定. 縱使是上一年十二月通過的《公益揭弊者保護法》. 基於法不溯及既往原則(該法在七月二十二日才開始上路),且也沒有「從新從輕」之適用空間,對證人有利的第十六條第一項、第二項現階段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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