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問卦] 被詐騙報警後收到傳票,說被告想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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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懂就不要害原PO. 原PO就說是法院寄的傳票. 代表是民事案件,不然就是刑事案件但已經被檢察官起訴了. 和檢察官要不要不起訴處分無關. 看原PO發文脈絡,我猜刑事案件. 而且很明顯地就是刑庭法官無奈地在幹討債的事. 因為警察機關通常抓不到車手集團以外的上游. 但會抓一堆車手或是提供帳戶的人補足洗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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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檢察官會吃案. 直接認定對方有意和解. 有意還錢. 變成民事債權行為. 然後就送你不起訴處分書. 建議你諮詢一下該檢察官風評. 現在臺灣是司法一條龍. 檢察官都是會護著詐騙犯. 尤其詐騙案量很多. 吃案的成本很低. 檢察官若催你要和解. 就是她不想起訴的意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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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安各位早安,. 是這樣子啦…. 小弟去年12月初被詐騙了約10萬…. 我還上來發了篇文哭哭…. 然後過了一年了,. 現在收到了張傳票要我去屏東地院,. 說被告有意願和解,. 請我出庭…. 還説若是不方便請我聯繫書記官,. 大老遠開庭還要去屏東…. 這個被告也只是賣帳戶當人頭的歐巴桑…. 你各位大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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