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隨機殺人不算「情節重大」 姦殺女師凶嫌逃死爭議一次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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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四審逆轉關鍵在於聯合國兩公約規定,「非犯情節最重大之罪,不得科處死刑」。』. 所以問題就在兩公約啊, 當初立法院三讀通過施行法,. 國民黨民進黨都有份, 通過之後法官也只能照判,. 現在就都裝死啦, 故意只吵廢死不廢死,. 死一些臺灣人對他們也沒差,. 反正他們家人小孩不是在國外就是保護得好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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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考試有讀到過失的概念. http://i.imgur.com/2hOVSGT.jpg. http://i.imgur.com/ye8Eker.jpg. 情節輕重似乎是 事件程度×過失加權(反向). 比如說梨斗摔摔錯人導致被告. 跌到的人不是專業跌倒,單純意外無法事先掌握. 那可能就是重大過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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