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死刑釋憲後首例逃死!惡狼持鐵鎚虐殺性侵女師5度判死 改無期定讞
共 8 篇文章
首頁
上一頁
1
2
下一頁
尾頁

推噓-2(2推 4噓 6→)留言12則,0人參與, 1年前最新作者nobody0303時間1年前 (2024/10/05 19:02), 編輯資訊
0
1
1
內容預覽:
好奇問一下. 既然這麼堅持要廢死. 如果改成死刑不用執行. 但出獄後一年內凌虐他一律無罪. 這樣能不能比死刑更能遏阻犯罪啊. 真是豈有此理!.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3.210.78 (臺灣).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

推噓9(9推 0噓 12→)留言21則,0人參與, 1年前最新作者levs (我愛太魯閣)時間1年前 (2024/10/05 07:13), 1年前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不判死刑起碼要終身監禁吧. 性侵犯多半是累犯. 法院判例隨便查都查得到. 法官也都知道. 現在是不是賭看誰沒能力顧好自已顧好妻小姊妹. 反正看誰倒楣就是了?. 我家社區有一個性侵犯被放出來成天騷擾路過的女生. 以前還有機車行老闆提醒附近民眾. 去年機車行搬到其他地方做生意了. 不知道還會有多少女生受
(還有78個字)

推噓7(9推 2噓 16→)留言27則,0人參與, 1年前最新作者Ericz7000時間1年前 (2024/10/05 04:23), 1年前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我覺得. 法律人總是覺得監獄的作用是再教育犯人. 也不曉得有沒有把再犯率和嚇阻力考慮進去以評估成效,畢竟關個幾年就出來,加害人隨便就繼續再犯沒在怕犯罪的. 我覺得這樣. 乾脆設立一個「潛在犯罪者」制度. 將有可能犯罪的人通通裝電子腳鐐監視行動範圍. ,採終身制,行業、學校、行動範圍皆有限制,每周需從
(還有371個字)

推噓2(4推 2噓 17→)留言23則,0人參與, 1年前最新作者mshuang (竹碳烏龍)時間1年前 (2024/10/05 02:56), 編輯資訊
0
0
1
內容預覽: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C0000001. 上面這個連結是全國法規資料庫 刑法. 請問裡面哪一條有寫 非情節最重大之罪 不能處死?. 再來請問大法官甚麼時候有立法的權限可以越過立法院直接立法. 以這種封建命令的形式下達命令即
(還有18個字)

推噓-8(1推 9噓 15→)留言25則,0人參與, 1年前最新作者cunankimo (F5)時間1年前 (2024/10/04 19:06), 1年前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引述 《losel》 之銘言:. 請問藍白法盲. 是性侵殺害一個女性. 比較嚴重. 還是是性侵殺害十個女性. 比較嚴重?. 如果是性侵殺害十個女性. 比較嚴重. 那根據大法官的釋憲. 性侵殺害一個女性. 當然就不是 “情節最重大之罪”. 本來就不能判處死刑啊!. 還是藍白法盲. 這次又想要挑戰大
(還有152個字)
首頁
上一頁
1
2
下一頁
尾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