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問卦] 判需不需要羈押 跟 判有沒有罪 差異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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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3(3推 0噓 8→)留言11則,0人參與, 1年前最新作者Lawleit (大員郭奉孝)時間1年前 (2024/09/05 15:50),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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羈押是為了保全證據、保全被告. 或者嗣後判決有罪的刑之執行. 無須嚴格證明. 只要認為有重大犯罪嫌疑且有羈押必要. 就能押了. 如果有羈押理由但沒有羈押必要. 可以裁定交保、限制出境等其他手段. 沒羈押理由就裁定請回. 至於有罪判決需遵守嚴格證明法則. 達沒有合理懷疑的程度才能判決有罪. 以上是學理
(還有48個字)

推噓4(4推 0噓 11→)留言15則,0人參與, 1年前最新作者JimJackson (老JJ)時間1年前 (2024/09/05 15:17),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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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覺都是雙方在拿證據出來看. 爭論這個人有沒有罪. 有罪 就羈押. 沒罪就飭回. 好像有 但是有點危險 就交保. 這邊法官就要負責裁定了 等於就在判案了. 既然也是在這個人有沒有罪. 那乾脆就直接判就好了. 為啥要先開一個要不要羈押的庭. 然後後面又要再審一次 看這個人有沒有罪. 才正式宣判. 有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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