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NET登報嗆「強盜行為應道歉」 謝國樑:願洽談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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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227(295推 68噓 851→)留言1214則,0人參與, 2月前最新作者mars1985 (╰|∵|╯)時間2月前 (2024/02/17 21:53),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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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2(12推 10噓 69→)留言91則,0人參與, 2月前最新作者assxass (包子)時間2月前 (2024/02/17 22:53), 2月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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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這律師論述到底怎麼了. 就來反面思考 NET的目標 或是 這大律師要跟我們說的目標. 要怎樣實施? 或是真的實施了有什麼後果. 背景條件 或 謝市府上任前已經確定的事情. 1. 大日涉賄 被剝奪續約權. 2. 外面天橋要連通這邊三樓 跟中央拿了錢不可能不執行. 那 NET目標. 1. 擁有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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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3(22推 19噓 184→)留言225則,0人參與, 2月前最新作者winnabe (請你不要迷戀哥)時間2月前 (2024/02/17 23:33), 2月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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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堆跳針仔一直喊強盜 法院見. 可是完全無視合約. 基隆市府只有跟大日簽約. 大日是因為弊案被剝奪優先續約權. 大日跟NET你們之間怎簽是你們的事. 關基隆市府屁事. 租客跟二房東有糾紛 怎會找房東負責?. 合約跟誰簽的就找誰好嗎?. 根據大日跟市府合約內容. 大日承租 NET只是協力廠商. 租約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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