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NET轟市府強盜!東岸商場今移交恐爆衝突謝國樑強硬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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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1(12推 1噓 25→)留言38則,0人參與, 2年前最新作者gto59674 (獨特瘋格)時間2年前 (2024/02/01 17:24),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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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滑到的 找不到來源 所以真假不確定. https://i.imgur.com/hH36GT8.png. 不過依今天NET要告竊佔的新聞稿來看 看起來點交的過程一定很不順利. 如果是真的吼 嘻嘻 台灣LOL界不趕快來網羅一下嗎 一個假動作後直接拆主堡 偷拆大師 一定能為台灣拿下一個世界冠軍. --

推噓4(4推 0噓 11→)留言15則,0人參與, 2年前最新作者kabor時間2年前 (2024/01/31 12:26),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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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是誰准許去蓋二到四樓?. 畢竟要蓋建築物都要由當時政府審查通過才會發建築執照. 可是這建築物原型本來是市政府的吧?怎麼可能允許加蓋?. 前綠共市政府的頭子是不是該出來說明為什麼會加蓋?. -----. Sent from MeowPtt on my iPhone. --. 發信站: 批踢踢實

推噓8(18推 10噓 76→)留言104則,0人參與, 2年前最新作者mcharuko (象)時間2年前 (2024/01/31 12:07),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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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邏輯很簡單. 房東(基隆市政府)租給管理人(大日開發). 管理人再以二房東身分租給房客(NET衣飾,主富公司). 並且二房東與目前房客的契約中明訂. 二房東給房客的租約 若二房東無法成功與原房東續租. 則該約定廢止. 目前因為管理人二房東涉及弊案. 公司被搜索、負責人被收押. 因此房東不再展延二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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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8(18推 0噓 31→)留言49則,0人參與, 2年前最新作者hurtmind (智障!)時間2年前 (2024/01/31 11:09), 2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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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基本的觀念. 商場的裝潢費用就是營運成本是帶不走的. 麥當勞到處租房租地蓋自己的餐廳. 有單層的有整棟自己蓋的. 租約到期不續約就是全部變垃圾拆光光. 政府委外的BOT或者ROT. 就是廠商花錢投資買營運權. 時間到之後投資的建設歸公. 時間就是看合約規定. NET跟大日從一開始就是畸形產物.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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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4(8推 4噓 35→)留言47則,0人參與, 2年前最新作者cleve1985 (職業小小魯)時間2年前 (2024/01/31 10:28), 2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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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OT類型的案子都會有合約到期後建物所有權轉移的條款。. (就是那個T字的意思). 「通常」轉移的條件是合約終止時,. 假設這合約的確有這樣寫。. 外加上新聞內容寫的. 「大日未取得營運權,視同終止合約」. 這條是真的。. 那代表NET只是在情勒而已,. 法律上站不住腳。. 現在唯一的解法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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