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高虹安又輸了!被影射「交住有婦之夫」怒告周玉蔻 被判敗訴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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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77(471推 294噓 582→)留言1347則,0人參與, 3月前最新作者coolron (RR)時間3月前 (2024/01/18 09:51),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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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0(11推 1噓 15→)留言27則,0人參與, 3月前最新作者kaky (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時間3月前 (2024/01/18 10:10), 3月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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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來源是資深媒體人. 社會上最會造謠的不就是一些所謂的. 資深媒體人 aka 資深名嘴 aka 資深編故事專家. 然後檢察官說資訊來源是這些人算是有所本就算資訊是假的也沒有故意. 這個政府就是從跟開始爛掉放任一些造假的人成為"有資格"造謠也不犯法. 有資格掌握媒體的人才有資格造謠. 如果你是從"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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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95(227推 32噓 196→)留言455則,0人參與, 3月前最新作者Flyroach (*飛天蟑螂*)時間3月前 (2024/01/18 10:13), 3月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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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不說法律真是厲害. 這兩句話應該是重點. 1.檢察官調閱戶籍資料,證實高虹安說法與事實相符. 代表高虹安沒說謊,周玉蔻說的有誤. 2.無法排除周玉蔻主觀上確信自己的發言有所本. 這句話超繞. 無法排除「周玉蔻主觀確信自己發言有所本」,所以無罪. 也就是說,只要被告相信、確信自己造謠的事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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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1推 1噓 7→)留言9則,0人參與, 3月前最新作者aa52189 (善良の肥宅)時間3月前 (2024/01/18 10:34),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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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每次這種不起訴的案件. 下面都刷法院認證好咪. 都沒進入審判程序. 哪來的法院認證啦. 請正名檢察官認證. 檢察官雖然也是司法官考試. 但其時檢察體系是行政體系. 看不起訴理由你說不是OO打手. 我還真的不信.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推噓59(62推 3噓 57→)留言122則,0人參與, 3月前最新作者fraternity (猴猴做歹誌)時間3月前 (2024/01/18 10:51), 3月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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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猛了吧. 明明就「與事實不符」. 但是因為周玉蔻是「引述其他人」的資料來源「所以不算誹謗」. 原來還有這種規避方式喔. 難怪現在都新聞一條龍. 先叫側翼發假訊息,然後新聞媒體再引用,標題後面加一個問號表示不確定. 大家都來造謠不就好==.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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