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問卦] 為什麼再生能源需要開這麼多家公司
共 5 篇文章
內容預覽:
一個案場 由一個專案公司(SPV)持有. 母公司再去持有專案公司的股份. 一來 進行專案融資 比較單純. 二來 交易的時候 可直接買賣公司股權. 再生能源電廠開發 由私有資金投入. 後續又進行交易買賣 是不是炒作. 合理不合理. 再生能源的開發散落各處. 都需要錢投入才能進行開發. 台電沒有人力 沒
(還有435個字)
內容預覽:
下方推文看起來有一些相關產業經驗的人回你了. 剛好最近也跟相關產業交集很深. 這邊跟你分享一下. 1. 為什麼要開這麼多公司. 如同許多鄉民有提到的,目前的再生能源公司普遍也多是一案場一子公司。理由應該不是大家所想的圍標,法令上目前是訂有「機關辦理採購有「廠商投標文件所載負責人為同一人」之情形者,得
(還有1246個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