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話真的不能亂說!高雄男機場嘴秋「我有槍」下場讓他終生難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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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2(2推 0噓 0→)留言2則,0人參與, 3年前最新作者cloud3455 (雲想衣裳花想容)時間3年前 (2022/12/20 18:29),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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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抱歉,不是社維法,而是民用航空法. 第 105 條. 未指定犯人向公務員、民用航空事業或活動團體之人員誣告犯危害飛航安全或設施,或散布危害飛航安全之不實訊息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有人因為一句「有炸彈」被罰了十萬元,每年都有人犯類似的事,千萬要搞清楚. 機場安檢問答

推噓12(16推 4噓 19→)留言39則,0人參與, 3年前最新作者runa2 (あんた飛ばしすぎ!!)時間3年前 (2022/12/20 17:31),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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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tn. 話真的不能亂說!高雄男機場嘴秋「我有槍」下場讓他終生難忘. 記者洪正達/高雄報導. 話說「東西可以亂吃,但話可不能亂說」,高雄戈姓男子(53歲)今年9月份到小港機場搭機時,竟然在華信航空的報到櫃台亂說「我有帶槍」,雖然是開玩笑,但是地勤人員仍通報航警處理,戈男「見笑轉生氣」開始暴走,航警
(還有632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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