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問卦]原來交保有分兩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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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看關鍵時刻. 交保有分兩種. 一種是聲請羈押結果被法院裁定不給羈押用交保的. 一種是檢察機關自行裁定交保. 通常檢察機關如果證據足夠有底氣手牌夠好. 就敢直接送法院聲請羈押. 但現在不是法院裁定交保的而是檢察機關自己交保的. 那說白了檢察機關自己也知道自己證據不足才不敢聲押直接給交保嘛. 那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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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啦. https://www.facebook.com/judicial.gov.tw/posts/156916705980132/. 司法院這篇講得很清楚. 基本上吼是這樣的 這只是順序問題. 1.檢察官看案件需不需要用到羈押. 不用>交保. 要>聲請法院羈押. 2.法院判定需不需要真的羈押下
(還有616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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