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精神衛生法三讀 強制住院須法官裁定、不得超過6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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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自沈政男的臉書. https://tinyurl.com/2eqeg4m6. 【精神衛生法修正:沒有修到「自傷傷人」這個重點】. 精神衛生法修正案三讀通過了,問題是能夠有效回應這幾年發生的重大司法精神案件,比如小燈泡案、火車殺警案嗎?. 以小燈泡案來說,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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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法是增加強制住院的難度,. 降低社區治療的門檻,. 本是希望讓精神患者盡量留在社區治療而不要機構化,. 問題是台灣真的有人力財力全面執行社區治療嗎?. 如果病人正處於不穩狀態,. 醫師如果沒有警方協助沒人敢去患者家打針,. 偏偏警方又很不愛接這種任務,. 加上社區治療健保給付很低對醫療方根本不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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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沒有專家可以來解釋一下. 看不懂這法案在修什麼 真正的意涵跟目的是啥?. 是想讓法院多參與精神病患的強制住院審查嗎?. 是希望法官可以多了解精神病人?. 但真正的問題在前端好嗎?. 這幾年精神病人的問題跟社會安全網一直破. 你前端不搞好 去修這個強制住院審查做啥?. 現在在社區裡面. 根本沒有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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