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珍藏多年「哥吉拉公仔」被妻拿去送人 他翻臉花10萬元買一袋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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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shuang (竹碳烏龍)》之銘言. 大家好. 我來腦補一下女方家長的想法. 現在是一個講究男女平權的社會啦. 所以離婚的時候如果女生或女方家族提出要多分一些財產,通常會被大家靠背到飛天. 不過阿. 從現實一點的角度來看. 離過婚的男生女生,在婚戀市場上的需求完全不同吧. 尤其是中年之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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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大部份已婚的台灣男性,都是把薪水交給老婆,. 由老婆來分配,有些男的一個月零用錢不到五千。. 我覺得這種雙方金錢混而不分的做法很不好,離婚時也會有糾紛。. 前些時候看通告節目,有些受邀通告的律師,提出什麼分別財產制。. 我覺得是很好的辦法,而且應該推廣。. 如果是我,萬一交得到女友,而且後來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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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那是什麼不值錢的破東西. 我拿走、我弄壞、我扔掉. 又怎樣?. 你覺得這樣完全不行. 但我覺得你應該要完全無所謂. 你生氣、你崩潰、你決裂. 我只覺得你是無理取鬧. 在我的價值觀裡 不值錢的 都是垃圾. 你說這些都是花很多錢買的. 花一堆錢買垃圾!?. 那你就是浪費、不成熟、玩物喪志. 我都已經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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