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林智堅不選大新竹 王惠美不收手:彰化第七都要先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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欸不是啦. 地方制度法第四條第一款. 人口聚居達一百二十五萬人以上,且在政治、經濟、文化及都會區域發展上,有特殊需要之地區得設直轄市。. 你有看到且這個字嗎. 彰化人口是有126萬 但是那個且之後的條件彰化有哪一點符合了. 唯一一個一定可以升格的條件就是第四條第二款 縣人口聚居達二百萬人以上. 啊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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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 好爽喔. 感謝丞相賜箭. 小英有種不讓符合法定標準的彰化升嗎?. 彰化不能的話 新竹叫個屁. 其實最爽的是我. 我在彰化大城有四五甲農地加三千多坪建地. 平常大城鄉可能野狗比人多. 升格之後. 漲起來 通通給我漲起來. 感謝惠美姐懂玩. 假如能趁這次就財富自由的話. 我他媽先捐個一百萬給兒少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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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在說什麼. 法律是白紙黑字的東西. 人口聚居達一百二十五萬人以上,且在政治、經濟、文化及都會區域發展上,有特殊需要之地區得設直轄市。. 照你的說法 就是這條法令有三個條件. 那今天把 且 改成 或. 就是把三個條件變成兩個. 把條件變少 就是對彰化升格更容易. 結果彰化竟然在反對. 到底是有多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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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屁. 法條是寫 "得"設置直轄市. 簡單的講就是符合資格後看中央臉色. 彰化因為過了明確的門檻. 剩下的就是看中央臉色. 若是中央願意讓彰化升格. 你所謂的第二條件就是不存在 中央不願意讓你升. 就算你拿掉第二條件他一樣可以不准升. 但現階段彰化至少踩住第一條件 那是明確規定的門檻. 簡單講 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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