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愛犬被撞死!求償撫慰金敗訴 飼主要釋
共 8 篇文章
首頁
上一頁
1
2
下一頁
尾頁

推噓0(1推 1噓 1→)留言3則,0人參與, 4年前最新作者jobintan (Robin Artemstein)時間4年前 (2021/12/24 13:08), 編輯資訊
0
0
1
內容預覽:
剛才看到的新聞:.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11213/2145251.htm. 車主可以狠一些反吉飼主損害愛車,求償高額賠償金,話說回來,那飼主肯定是個碰瓷黨,想利用自己的寵物搞碰瓷,想說能狠狠的從車主那大敲一筆,沒想到判決結果不如她的預期,還賠上了愛狗的性
(還有28個字)

推噓1(3推 2噓 3→)留言8則,0人參與, 4年前最新作者saccharomyce (酵公菌)時間4年前 (2021/12/24 12:48), 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應該可以把寵物立專法. 到戶政事務所登記繳費後. 把寵物成為法律上的「準自然人」. 由飼主作為法定代理人 並須替寵物外觀做標示. 當該寵物生命權 身體權 健康權被侵害時. 準用民法相關的規範. 也因此政府能額外多抽寵物稅. 一舉兩得.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

推噓4(4推 0噓 7→)留言11則,0人參與, 4年前最新作者todao (心裡有數)時間4年前 (2021/12/24 12:33), 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先說結論. 我個人有養狗. 並把牠當成自己家人照顧. 同時我反對寵物被人害死時主人可以請求精神慰撫金. 因為:. 「這樣會害流浪動物被人殘害」. 這案子主要涉及民法第195條. 先直接複製過來方便鄉民理解↓. 「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
(還有542個字)

推噓-1(0推 1噓 3→)留言4則,0人參與, 4年前最新作者hcn368 (私巴達)時間4年前 (2021/12/24 09:52), 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台灣人真奇怪 法院不把人當人?. 有人把猛犬當寵物? 有人把寵物當人?. 沒當兵的嗆老警察 質詢國防部長(好歹人家也是軍職退伍阿). 黑道背景議員掌控 警察預算?. 生理男心理女 到底上男廁還是女廁?. 看來只有 吉娃娃 是外星狗 這一點 是台灣社會比較正常的看法吧!. --. 發信站: 批踢踢

推噓5(5推 0噓 5→)留言10則,0人參與, 4年前最新作者destroytw (兩岸同胞共赴國難)時間4年前 (2021/12/24 09:27), 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如果狗經過釋憲不是物品. 那應該禁止買賣. 寵物店只能賣寵物用品不能賣寵物. 還有寵物旅館應該入住出是寵物身分證. 到時狗本貓本又要靠北要納健保. 我可不想繳健保費給畜牲用. 那如果被狗咬寵物要賠償嗎?. 我覺得台灣人理盲. 太誇張了. 畜生就是畜生本來就是物品. 憑甚麼無限上綱. 希望大法官別亂判
首頁
上一頁
1
2
下一頁
尾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