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遭惡男戳雙眼痛毆恐失明 超商女店員慘況曝!鼻樑斷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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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話一句. 高高舉起 輕輕放下. 殺死警察都無罪了. 就算真的把眼睛挖出來也改變不了甚麼啦. 這種事每年還是會發生好幾次. 多到連新聞都不想報了. 要不是網路一直吵新聞媒體根本懶得管這種事. 割男童喉=無期徒刑. 捷運殺人=死刑. 砍女童頭=無期徒刑. 刺死警察=無罪. 竟然修不了法那就只能看法官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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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讓我想起一個老掉牙,. 但是細思極恐後,. 會讓你笑不出來的笑話。. 有位剛從醫學院畢業的菜鳥醫師,. 有一天很開心的告訴他父親:. 「爸,你診所那個常年治不好,. 深受XX疾患的病人,. 我找到方法把他給治療好了」. 然後一副等著他父親稱讚他終於完成艱難學業,. 能夠開始濟世救人的得意模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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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kyprayer (SkyBotany)》之銘言學弟好~偶4當過一年八個月的消防役. 這個我就不知道法規有沒有改過了. 最少我服役時期,疑似精神病患的話. 警察,消防,社會局. 三方到場是可以將患者送醫的,缺一不可. 轉給警察,消防隊也還是要出勤. 通常疑似精神異常或是精神病患. 透過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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