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問卦] 民視:標案不能一直給有關係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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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就照記者講的做. 如果有個廠商工程做得好、很知道機關狀況. 那政府機關下次就要不准它來投標. 不然廠商標案做好會一直做下去. 最後會有很高比率都是同一家做. 政府機關工程應該要盡量找新廠商來做. 最好是一直找阿薩不魯的、沒有公家機關標案相關實績的. 這樣才能表示沒有跟廠商有關系. 大家說好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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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工程案除了統包之外. 政府採購法規定工程案施工的部分一定是最低標. 就是哪個廠商出得價格最低誰得標. 除非機關首長洩漏底價讓投標廠商可以直接投標時寫出報底價得標. (但這樣也還要祈禱沒有其他廠商的報價比底價還低). 不然最低標其實很難給有關係的人就是. 至於為什麼常常得標都同一家. 其他地方我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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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購原則主要是同樣的工作有不同的廠商競價. 促進良性競爭. 事實上執行過程中加上主計審計制度後. 就變成不考慮物價上升因素. 上次100萬完成工程. 那個100萬就是未來預算的天花板. 標不出去檢討設計廠商. 然後主管機關多頭馬車. 有營建署管營造廠建築師. 有工程會管採購和預算. 彼此不井水不犯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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