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景文科大「鹹濕迎新」6學長姊下場出爐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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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3(4推 1噓 4→)留言9則,0人參與, 5年前最新作者todao (心裡有數)時間5年前 (2020/10/13 12:52),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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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文有人說留下前科. 是沒錯. 但根據《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核發條例》第6條. 判拘役並不會記載在上面. 所以對一般求職應該沒差. 警察刑事紀錄證明就是俗稱的良民證. 對妨害自由前科有明文限制不能擔任的職業有:. 保全、運動教練、運動裁判、國民體適能指導員、無動力飛行運動載飛員、指導員、運動防護員、救生
(還有11個字)

推噓1(1推 0噓 4→)留言5則,0人參與, 5年前最新作者seysem (seysem)時間5年前 (2020/10/13 12:16),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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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到最後一段呀. 大部分的幹部都不承認有強迫參加. 也就是說有少數的人承認. 那如果全部人都否認強迫參加的話. 那法官是不是有可能採信判全部人無罪?. 有法律系的同學可以解惑一下讓我參考嗎.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https://i.i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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