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交部將修法:不禮讓行人最高罰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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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怒刪. 不唬. 外國人來台灣. 日本人 香港人 的朋友都跟我說. 台灣馬路很危險. 為什麼?. 因為車不會讓人. 他們的馬路安全到可以邊滑手機邊走. 完全不用看. 這是一種信任. 四輪大爺卻愛在那邊放屁. 等到天黑? 你不要開車啊 廢物. 別國人都能等 就你不能等. 華國人是怎樣?. 你今天不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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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寶行人要不要罰. 一個紅綠燈過兩台車. 大家慢慢等. 以後檢舉達人跟警察在路口. 國庫賺飽飽. 台灣都市的交通建設跟計劃有跟上外國嗎?. 學人家都學半套. 交通建設趕不上需求. 計畫趕不上變化. 變化趕不上囗囗價值一句話. 路口神之鬼切的阿嬤呢?. 走到一半不規則彈跳的阿伯呢?. 低頭划手機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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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和內政部警政署攜手合作,9月1日起連續一個月,進行「全國路口安全大執法」,並將汽機車未禮讓行人做為重點取締,最高可罰3600元;台南市白河警分局一早已開出12張罰單,呼籲民眾遵守交通規則,拒當馬路三寶。. 交通部也在8月31日預告修法,將汽機車不禮讓行人罰鍰的最高額度從3600元提升到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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