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問卦] 罷免的困難度根本比選舉上的困難度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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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8(8推 0噓 29→)留言37則,0人參與, 6年前最新作者papaganono (板版傻傻分不清楚)時間6年前 (2020/06/07 21:16), 6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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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常常看到這種來自柯文哲風格的論調. 「選舉要過50%的票才能當選,結果你罷免只需要25%就給人家罷掉」. 會講這種話的. 要嘛是裝睡的叫不醒. 要嘛是真蠢. 1. 選舉要過50%的分母是「出來投票的人數」. 2. 罷免的25%的分母是「全體選舉人口的25%」. 把這兩個相提並論根本張飛打岳飛.
(還有712個字)

推噓1(1推 0噓 0→)留言1則,0人參與, 6年前最新作者DingLey (丁力)時間6年前 (2020/06/07 21:07),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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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沒有? 美國的眾議員選舉就很容易出現這種情形. 全美435個眾議員選區. 統計一下2018年眾議員選舉,同額競選者有以下選區:. 阿拉巴馬 7. 佛州 10,14,21,24. 喬治亞 5. 紐約 5,16. 北卡 3. 賓州 18. 維吉尼亞 3. 等11個選區. 不過都是些不是超深紅 就是

推噓49(55推 6噓 81→)留言142則,0人參與, 6年前最新作者luckysummer (如LS)時間6年前 (2020/06/07 16:30), 6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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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從之前就很好奇是怎樣邏輯的人才覺得罷免比較簡單. 不管連署來說. 罷免有兩個條件大家講到爛掉. 1.同意大於不同意. 2.同意大於25%以上. 拿一個與這次韓粉不投票的相似例子來比較. 就是當一個地方的市長只有一個人出來參選. 同樣都是只有一個候選人,也跟這次一樣去投的都是一種立場的. 其門檻是依
(還有700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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