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殺人後月賠2百元! 法官認定兇手「可教化」
共 8 篇文章
內容預覽:
※發文無1~6小標格式或未依順序任意刪除者會被刪文. 1.媒體來源:. TVBS. 2.記者署名. 吳欣晏 王興堂. 2019年11月20日 下午10:43. 3.完整新聞標題:. 殺人後月賠2百元! 法官認定兇手「可教化」. 4.完整新聞內文:. 吳欣晏 王興堂. 2019年11月20日 下午10
(還有787個字)
內容預覽:
http://jirs.judicial.gov.tw/GNNWS/NNWSS002.asp?id=411070. 孫國晃…為達成上開殺死他人偽裝成係其自焚而亡再冒用死者身分名義之目的,則已選定之前同在UT南部地區網路聊天室聊天之網友張志添,作為殺死他人再冒用死者身分之犯案對象,並利用公共電話,多次
(還有715個字)
內容預覽:
https://reurl.cc/Na2MGp. 這是新聞稿. 雖然是前一次的審判的 但是這次基本就是沿用上次的概念. 簡單說明. 1. 200元是監獄所得. 另外尚有 被害者父與母 兩個人各五百萬左右. 總計一千多萬的民事賠償金額. (但是 目前有沒有支付這筆款項還不清楚 至少上次審判的時候還沒有
(還有880個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