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陳同佳案 徐國勇:到有死刑地方接受審判違反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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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這個理由 說陳是"被自願"然後拒收他. 實在是很怪. 比方如果是台人在台灣殺人. 一樣有可能被判死刑啊!. 所以台灣的殺人犯 如果自己到警局投案. 你警察要說. "因為你來會被判死刑 違反人性 所以我們要請你回家"???. 不覺得這個理由太奇怪了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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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根本就是政治問題. 麻煩用腦袋想一想香港要幹嘛!. 爭殺人犯來台灣有什麼好處?. ----------------------. 站在台灣的利益來說. 台灣幹嘛要去"爭"一個香港人. 最重要的是他又是殺台灣人而是殺香港人. 爭他來台灣只是浪費司法資源、監獄、食物、水、、、等. 香港都不保護自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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