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FB] 林俊憲-補教法第九條修正動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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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2(9推 7噓 5→)留言2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BlueBird5566時間8年前 (2017/05/13 21:58),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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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這種法根本沒啥意義. 如果補教老師等學生16歲再吃 還不是一樣. 家長送學生去補習 是要他學業進步 不是要被開苞的. 最根本的作法 就是立條法. 限制「教職員」(含學校、補習班、家教)不能與學生發生性關係. 一定會有人說這想法很蠢. 但可以仔細想想 補習班都不用繳稅了 (說是教育目的 不是商業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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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50(156推 6噓 50→)留言212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pitalvlu時間8年前 (2017/05/11 14:18),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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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B卦點說明:. 台南市 - 林俊憲 立委 稍早在教育文化委員會提出提出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修正動議,確立補教從事者實名制規範,也進一步說明相關內容想法和罰則。. FB連結:. https://goo.gl/alHE1H. FB內容:. #提出補教法第九條修正動議. #確立補教從事者實名制規範.
(還有315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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