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颱風假強迫補班 雇主恐罰6個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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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9(10推 1噓 14→)留言25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tigotigo時間10年前 (2016/03/19 09:48),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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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就好笑了. 強迫補班可處六月有期徒刑?. 拎北是沒看過老闆被罰啦。. 那問一下,所謂的「雇主」,是指勞工的直屬小主管?直屬上面兩三層主管?還是公司. 負責人?如果是直屬小主管宣布的,公司負責人要不要坐牢?. 那甚麼叫做強迫?拿著刀逼員工上班才叫做強迫。. 說列入年底績效考評算不算強迫?. 只會講
(還有186個字)

推噓73(78推 5噓 60→)留言143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woudy999時間10年前 (2016/03/19 09:33),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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颱風假強迫補班 雇主恐罰6個月徒刑. 2016年03月19日 04:10 記者郭建志、呂雪彗/台北報導. 台北市府向政院建議颱風假應補班,勞動部昨(18)日表示,依據勞基法颱風假不能補班,除非勞工同意、且給付加班費,若沒給加班費將可開罰30萬元,若強迫勞工出勤,雇主還會被罰6個月有期徒刑。. 人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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