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女大生搭公車逮男打手槍 結果他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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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的犯行不是觸胸摸臀,或觸碰隱私部位,所以無法用性騷25條強制觸摸罪提告. 但因為已經進到地檢,所以當初應該是用刑法234公然猥褻罪(非告訴乃論)送辦. 然而重點是:林男不見得會因為地檢不起訴而沒事. 被害人如果有提性騷擾申訴的話,最後會到各縣市社會局/處的性騷擾防治委員會去審理若委員會認定性騷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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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立. 女大生搭公車逮男打手槍 結果他不起訴.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北市一名女大生去年7月某日深夜搭公車返回學校宿舍時,發現坐在旁邊的的林姓男子竟公然打手槍,女大生嚇得趕緊按下安全鈴,請司機攔下這名男子並報警,結果因為公車監視器未拍到林男露鳥,也無其他目擊證人指證,檢方認定罪證不足,昨(4)日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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