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問卦] 名下擁有二戶(以上)房地產抽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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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這方式不太好,. 我個人建議是設定一個每年房屋稅起徵點,. 假設類似 總價500萬之類或每坪超過10萬,. 就課徵10%,1000萬課20%,. 像是那個號稱10億豪宅,就每年課徵50%豪宅稅。. 但是除了課稅外,也要有東西回饋給這些繳稅頂級的富豪。. 富豪只要每年繳這5億豪宅稅,有繳稅的這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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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課稅法只好造成房價更高好不好XD. (實價登錄一看,隔壁賣一千五,那我也要賣一千五). 正確的方法為:. 一、中止遊資進入房地產:. 實行『漲價歸公』,. 買賣有價差一律歸國家。. 二、加重屯房地成本、活化空屋:. 住宅區及商業區之房地,. 每人只能申請一戶為自用稅率,. 其餘皆預設為空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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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錢人可以這樣玩. 登記到公司名下. 頂多就是變成商業用途. 稅金比較高也算不上重稅. 這樣玩的結果就是 房地產公司化. 這也沒甚麼不好,反正政府就是可以多收稅. 只不過,完全達不到你要的效果,. 有錢人依然屯房課不到重稅. 然後平民百姓會很幹. 老爸鄉下的房地產,你就不要辦繼承,不然就要快賣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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