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創憲政先例!馬傾向選後由多數黨組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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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2條第1項前段:「行政院院長由總統. 任命之。」內容之規定,我國目前行政院院長是由總統任命的,也就是說. 憲法形式上雖然說組閣是由行政院院長負責的,但政治實質上行政院院長. 在組閣方面還是得聽總統的意見。. 馬英九(?)拋出所謂的大選之後多數黨組閣,根本就是違反憲政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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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政精神?. 是中華民國憲法嗎? 那應該不符合喔~. 多數黨組閣違反三權分立的架構~. 所謂的多數黨,就是立法院的多數... 而立法院的多數,又同時兼任行政官員, 豈不是行政權和立法權一條龍嗎?. 立法也是我, 行政也是我...什麼都是我, 黨意更濃厚才有問題. 這怎麼會符合三權分立?. 真要多數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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