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傷勢太重搶救無效 醫師瞬變殺人犯? 醫:不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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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提告是人權. 沒有人的行為不受法律檢討. (以上都同意). But. 應該公平點. 1.以刑逼民 免裁判費. 濫訴花的是你我納稅人的資源. 爽到誰? 爽到缺案源的律師. (剛好司改是律師界的司改 沒救. 看看精美的殺人犯司改委員). 2.出來告 有輸有贏 告天價. 告輸賠天價 這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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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以醫療服務的進步來說. 真正對病患有利的其實是醫療疏失除罪化. 怎麼說?. 事實上醫療疏失是常常在發生的. 只是一般民眾不知道而已. 看病歷紀錄就可以找出醫療疏失嗎?. 才怪 真正有疏失的病人. 病歷絕對都是照教科書抄寫的. 我自己就知道不少次. 只是這已經是醫界不能說的秘密了. 但如果你問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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