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問卦] 房子不登記給我女兒,不夠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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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這1500萬. 去嫖20~25歲妹. 一個月嫖10次 一年120次 一次4k 一年500k. 1500萬 夠他40歲嫖到70歲 如果還能夠三天嫖一次的話. 加上利息至少嫖到80~90歲. 而且永遠的25歲. 這大叔先花點錢去嫖一次16歲妹 和36歲妹後. 再來考慮結婚問題. 也許會覺得1500萬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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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的很建議男方要把房子登記在女方名下. 你就會遇到這種送房子的男人. 吵架被老婆趕出門. 晚上心情差不知道去哪. 跑來按你的門鈴的. 手上還拿著兩瓶酒或一箱啤酒. 你就知道今晚又有免費的酒喝了. 我永遠都幫我的已婚朋友準備一間客房. 復合之後還會請我吃飯. 超棒的. 雖然我自己不會這麼做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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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 萬一真的離婚 法官不會把婚前買的房子計入共有財產. 登記在誰名下都一樣 案例很多了.. 第二 房子就等於錢呀 廢話那麼多. 以前人還會收聘金送嫁妝 現在想直接拿房子 屌.. 第三 要男方拿抵押品來證明愛情 那女方拿什麼出來抵押?. 不就是用感情勒索空手套白狼嗎?. 第四 現在台灣女生不是最愛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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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真的不夠愛呀. 如果你朋友為了結婚贈與. 名下1500萬的房子真的是自己買的. 房貸也都是自己繳,那未來撕破臉的話. 上法院拿出證據,房子也一樣還是自己的. 「民法第 979-1 條,訂定婚約而為贈與者,婚約無效、解除或撤銷時,當事人之一方,得請求他方返還贈與物。」. 你朋友會那麼怕,唯一的可能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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