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爆卦] 北院:已洩的秘密不是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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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玩死司法,台北地院洩了】. 柯建銘自訴馬英九涉教唆洩密、加重誹謗等罪,台北地院28日宣判馬英九無罪,理由是. 「已洩漏的秘密不算秘密」!. 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宣判..... 已洩漏的秘密不算秘密,所以馬英九無洩密罪. 網友覺得那些恐龍法官的意思好像是..... 己經殺掉的人不算是人,所以殺人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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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通之姦不算姦. 註: 已對同一人洩漏之精液,對該人即不為精液. 是被告自無可能就此部分再犯任何射精通姦之罪. 已殺之人不算殺. 註: 已對同一人之奪取之性命,對該人即不為性命. 是被告自無可能就此部分再犯任何殺人之罪. 已偷之錢不算竊. 註: 已對同一人之偷取之錢財,對該人即不為財物. 是被告自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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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san黃第二次向馬報告的內容一定比第一次多. 譬如偵查細節之類的. 多報告的部份應該就不能算已洩漏的部份不是嗎?. 法官有做兩次報告內容的差異分析嗎?. 這說法不能服眾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83.161.136. ※ 文章網址: htt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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