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無照撞孕婦害死胎兒 彰院判「非自然人」不涉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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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兒未出生不算人. 酸民:恐龍法官,鬼島爛法律. 就算是未出生,終究還是生命. 法官到底有沒有人性呀?. 未婚懷孕卻主動流產是殺人罪,因為胎兒也算是生命. 酸民:恐龍法官,爛法律. 老百性連墮胎的權利也没有,還有沒有人性呀. 有沒有只許酸民沒人性. 不準法官沒人性的八掛?. --. ※ 發信站: 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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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的新聞. 外公死後才出生 1歲女嬰遭追討2萬牌照稅. https://youtu.be/IbFsrcpVLZY. 這兩則新聞不覺得很有矛盾嗎.... 民法第六條:人的權力始於出生,終於死亡. 民法第七條:胎兒非死產視為出生. 鬼島法律好亂啊. LBJ 你怎麼看. --. __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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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覺大家很生氣. 民法第7條:. 胎兒以將來非死產者為限,關於其個人利益之保護,視為既已出生。. 刑法第284條. 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致重傷. 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傷害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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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問問許多法律專家. 此案件 開車的無照駕駛 裝傷人. 導致胎兒在醫院剖腹生產 兩小時後死亡. 事發當下 胎兒孩子母親肚子內 不屬於自然人. 這許多人都可以理解. 所以判業務過失傷害給媽媽. 那孩子的部分還可以用民法的損害賠償嗎. 民法中也規定 人之權利能力始於出生終於死亡. 所以從法律上來看 肚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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