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肉圓爸家暴案落幕!超慘下場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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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根據之前新聞媒體報導的資料來看...... 女方確實無權要求男方名下的房子登記她的名字..... 除非男方這邊願意房子登記女方名下...... 主要是因為房子是男方父母給男方的(算財產的一部份....)所在根據法律規定,這個不能算婚姻起內的共有財產...... 而共有財產是婚姻期內,不管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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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這篇新聞,. 有沒有人可以跟我說說,. 這個家暴男慘在哪?. 贍養費也很少,. 他也沒有被刑罰,. 然後小孩不見他,. 反正他這種家暴男,. 說有多愛小孩還會相信?. 況且如果不是今天這個新聞,. 還記得這件事的算你厲害,. 我連這個家暴男長怎樣都忘了,. 根本也不用在意社會眼光,. 所以有人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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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什麼玩笑?. 如果這房子是男方自己打拼買的. 憑什麼是婚後才登記就要讓另一半也擁有?. 憑什麼男方自己賺來的收入要讓另一半有支配權?. 野原廣志就是個血淋淋的例子. --. https://i.imgur.com/ANeaGhq.gif. 第七代火影. https://i.imgur.com/4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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